《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于2008年10月28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立法工作又邁出了重要一步,對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四川久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控股公司、本部各部門將該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一項具體任務,通過在日常工作中自覺學習與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相關規定,掌握法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按照法律要求著力加強各項制度建設,依法決策,通過貫徹落實該法的有關要求,維護好國有資產出資人和國家出資企業的利益。